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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9日,第四次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在山东青岛召开。在上午的开幕式上,最高人民法院陶凯元副院长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甲天,青岛市委副书记牛俊宪出席开幕式并致辞,会上还对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了表彰。开幕式及表彰环节由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宋晓明庭长主持。同时,会上以翔实的数据和案例总结了人民法院五年来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所取得的成就和历史性变革。
五年审结知识产权各类案件78.1万件
五年来,人民法院积极履行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审判质效不断提高,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更加凸显。2013年至2017年,全国法院新收知识产权各类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81.3万件,审结78.1万件。新收各类知识产权一审案件从2013年的10万件持续上升到2017年的21.3万件,案件总量翻了一番,年均增速超过20%。
全国法院共审结各类知识产权一审案件68.3万件,年均增长19.4%。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年均结案率94.24%。在法官数量未明显增加的情况下,审结案件数量大幅上升,并始终保持较高结案率。
立足审判职能,人民法院不断提升司法保护知识产权能力和水平。五年来,全国法院审结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60.9万件,年均增长21.59%,知识产权民事审判保护产权、激励创新的主导性作用更加显著;审结知识产权行政一审案件3.1万件,年均增长21.82%,行政审判监督和促进依法行政的职能有效发挥,知识产权授权确权行为和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行为更加规范化;审结知识产权刑事一审案件4.3万件,刑事审判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职能更加凸显,有效地震慑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
陶凯元副院长在讲话中也对五年来我国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她表示,五年来,各级法院积极履行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审判质效不断提高,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更加凸显。不断立足国家战略,加强制度设计,改革和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制机制,知识产权审判体系现代化也取得重大进展。
2020年将基本建成知识产权法院体系
立足国家战略,加强制度设计,五年来,人民法院不断改革和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制机制,知识产权审判体系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不断加强改革创新的顶层设计,知识产权法院体系建设取得历史性突破,知识产权专门化审判体系建设不断深入。
2014年底,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相继设立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初步探索出一条中国特色知识产权专门化审判道路。知识产权法院在服务创新发展、提升审判质效、推动司法改革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日益凸显。2017年以来,南京、苏州、武汉、成都、杭州、宁波、合肥、福州、济南、青岛、深圳、天津、郑州、长沙、西安、南昌等16个中心城市先后设立知识产权法庭,集中优势审判资源,跨区域管辖专利等技术类案件,知识产权案件管辖布局不断优化。
五年来,人民法院着力加强知产审判体制机制建设,各项配套制度不断完善。随着《关于在全国法院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审判“三合一”工作的意见》的发布,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改革全面推进,知识产权保护整体效能进一步提高。随着技术调查官选任工作和参与诉讼活动的指导意见的发布,以技术调查官、专家辅助人、专家陪审员、技术鉴定人为主体的多元化技术事实查明机制正逐步建立并完善,技术事实认定的中立性、客观性和科学性不断增强。
2020年,覆盖全国的知识产权法院体系将基本建成,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将迎来新的机遇与发展。陶凯元副院长指出,当前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迎来了前所未有的重大发展机遇,党和国家对于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高度重视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行稳致远提供了根本保证,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强劲动力,世界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同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历史性交汇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职能发挥提供了广阔舞台,而我国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央,为我国法院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国际影响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035年,人民法院将基本实现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国际影响力和权威性大幅提升,中国知识产权法院将成为当事人信赖的国际知识产权争端解决“优选地”。到本世纪中叶,人民法院将全面实现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成为国际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示范者和引领者。
知识产权法律适用标准更加明确统一
标准的统一是公正司法的前提。五年来,各级法院牢牢把握知识产权审判特点和规律,不断加强审判监督和业务指导,知识产权法律适用标准更加明确统一,知识产权司法政策体系渐趋完备,司法解释工作稳步推进。
2017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发布《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纲要(2016-2020)》,总结归纳过去30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成功经验,系统地提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和重点措施。如今,“司法主导、严格保护、分类施策、比例协调”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基本政策已经深入人心,知识产权法律适用理念和具体政策进一步明确。
五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发布有关知识产权法院案件管辖、专利纠纷案件审理、专利侵权判定、商标法修改决定施行后适用法律、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审理等5件重要司法解释,细化裁判标准和规则,统一司法尺度。通过案例指导制度和司法调研工作,各级法院不断加强不断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人民法院创新案例指导工作方式,构建以指导性案例、十大案件、50件典型案件、案件年度报告为主体的知识产权案例发布长效机制。最高人民法院共发布指导性案例96件,其中知识产权指导性案例21件,所占比例居各类案件之首。知识产权案例指导研究(北京)基地的成立,标志着人民法院对中国特色知识产权案例指导制度的探索正日见成效。
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司法调研工作,进一步加强理论和实践的互动结合,不断拓展研究的深度和广度。2015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中心成立,研究中心下设有关案例指导、国际交流、市场价值、科技创新四大基地。同时,在北京大学等8所高校设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理论研究基地,在苏州等10市中级法院设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调研基地。依托各类研究平台,人民法院开展建立知识产权法院重大问题、知识产权诉讼证据、侵权损害赔偿、自由贸易区内知识产权保护等专项调研。
以信息化建设为基础全面深化司法公开
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赢公信。五年来,人民法院以信息化建设为基础,全面深化司法公开,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公信力不断提升。各级法院大力推进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和庭审网络直播,扩大裁判文书公开的范围,采取发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典型案例、年度报告、年鉴等形式,及时总结和展现各级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新成果、新规则、新经验。持续推进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进知识产权审判流程公开,推行网上办案,司法公开的信息化、数据化、精细化在知识产权审判领域得到充足发展。丰富司法宣传手段,不断扩大知识产权审判影响力,2017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首次举办“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成就展”,集中展示30年来知识产权审判取得的巨大成就。
一花独放不是春,万紫千红春满园。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需要国际视野,需要交流与合作。五年来,人民法院积极适应全面开放新格局的新特点,不断加大司法国际交流合作力度,逐步树立起中国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的负责任大国形象,国际影响力显著提升。五年间,最高人民法院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签订合作备忘录,建立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合作长效机制。依托“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国际交流(上海)基地”,先后举办知识产权保护国际视野等重要国际会议,宣传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成就。进一步拓展国际交流合作空间,积极派员参加国际会议,邀请外国法官和学者来华交流,促进相互沟通与合作。依托自贸区知识产权法庭,人民法院将打造自贸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高地,进一步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合作长效机制,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国际交流(上海)基地和各知识产权专门法院(庭)的积极性和窗口作用,展示中国知识产权司法新形象。
同时,陶凯元副院长也对新时代知识产权的审判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和任务。她指出,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更加注重和深入推进以下九个方面的工作:一、更加注重司法主导,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司法权威;二、更加注重严格保护,切实增强知识产权权利人获得感;三、更加注重激励创新,大力营造创新法治环境;四、更加注重保护竞争,有效维护健康竞争机制;五、更加注重价值引领,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六、更加注重国家利益和国际视野,不断增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国际影响力;七、更加注重改革创新,持续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八、更加注重监督指导,着力提高知识产权审判质效;九、更加注重队伍建设,努力打造国际一流审判人才。
据了解,此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两会精神,共同谋划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若干问题的意见》,总结过去五年的工作,分析当前形势任务,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思路措施,奋力开启新时代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新征程,实现新发展、推动新跨越。
中国知识产权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