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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巨星”毛不易推荐参加某选秀的歌手邱虹凯被曝未经授权演唱天空之城,目前原创作者李志方面的叁叁贰计划已经发文确认为未授权。
其实关于版权的问题,无论是在设计还是学术这方面很多人都会进行抄袭,无疑这样的行为对于文化的发展、社会的进步都造成了极大的危害。
近年来,“知识付费”这一名词反复出现于我们的生活之中,它的出现绝非偶然,恰恰体现了人们对于知识产权的日益重视和对所有者的尊重。
反观现在众多的选秀节目,很多的参赛选手纷纷采用翻唱或者稍加改编的方式寄希望通过一首作品达到成名的目的,笔者并不反对这些年轻人怀揣着“梦想”,但其经常性的“忘记”授权,丢失了对作品和原创者最起码的尊重。同时,对面原创者维权时消极态度与模糊做法,这更是无法接受的。
可以说,这是对众多粉丝的不负责任、是对知识产权的蔑视、更是对相关法律法规的挑衅。然而如何处理好这些侵权问题,让保护知识产权的风气蔚然成风呢?在笔者看来,可以不妨从三个方面着手。
首先,须用法律扎好保护知识产权第一道围栏。相对于抄袭这类直接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戴着“弱者”的帽子参加选秀节目或进行商业演出的这些“艺人”,他们的侵权行为往往更隐蔽也更容易被宽恕,毕竟这类人往往具有“悲惨经历”和“坎坷人生”,更容易唤起大家的怜悯之心。
但俗话说得好“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在法律面前侵权就是侵权没有任何“委屈”和理由可言,而法律的公正性正是对原创者权益和社会文化发展保护的底线,也是最后的一道拦阻索。
其次,原创作者在面对侵权行为时应该勇敢地站出来。通过李志团队负责人迟先生与某商业公司小文女士的电话录音,我们不难发现其实被侵权的歌曲作品及所有者还有很多,但是他们中的大多数在面对长期、反复地被侵权行为时选择了沉默。
或许他们内心其实早就愤愤不平了,但在圈子“潜规则”和“枪打出头鸟”思维的影响下,他们不敢甚至不愿意发声,而正因这样的“放纵”也造成了有害风气的“肆无忌惮”。其实,在面对侵害时如不能勇敢地站出来回击,寄希望他人替自己“冲锋陷阵”,只会导致自己的生存空间不断地被破坏和挤压。
第三,对于使用者或者受益者而言,当未获得相关授权时,一定要做到“洁身自好”。在很多选秀中“你的梦想是什么”,“为什么来这里”之类的话反复被提及,而过度的、未被证实的悲惨经历也将不少人塑造成了“弱者”。同时,如何“比惨”也成为了节目媒体为了扩大宣传效果的手段和噱头。
这种我是“弱者”我有理,我为生活而侵权的错误思想,不知不觉影响了不少侵权人的人生观与价值观。这些扭曲的观念和错误的思维显然正在急功近利的现代人脑海中生根发芽,而如何纠正这些错误的思维,不仅需要“圈子”内的良好氛围,更离不开个人自身的“抵制”。
版权问题一直是个很严肃的问题,知识产权也是私有财产的一种,这没什么可商量的,而如何保护好知识产权,不仅需要国家的法律,更需要每个人在利益面前守住自己的底线。
来源:红网
原标题:《天空之城》被侵权,维权需要“堂吉诃德”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