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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企学堂 —“商标”另一种名字

阅读:342 2022-06-22 15:31:26 作者:绿企网

走在大街小巷,各种各样的“商标”映入我们眼帘。如今的社会,企业、个体、餐饮、网络平台账号等等,各种标志着自身形象的“商标”无处不在,商标作为自我品牌的保护,已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为了使商标不被侵犯和抄袭,提升并维护自身形象,我们首先需要广泛的去了解商标。

一、商标的含义

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用于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是现代经济的产物。

在商业领域而言,商标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经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受法律保护。商标通过确保商标注册人享有用以标明商品或服务,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以获取报酬的专用权,而使商标注册人受到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3年修正),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二、商标的主要特征

(一)、商标是用于商品或服务上的标记,与商品或服务不能分离,并依附于商品或服务。

(二)、商标是区别于他人商品或服务的标志,具有特别显著性的区别功能, 从而便于消费者识别。商标的构成是一种艺术创造。

(三)、商标是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和声音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的可视性标志。

(四)、商标具有独占性。使用商标的目的就是为了区别与他人的商品或服务,便于消费者识别。所以,注册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具有专用权、受到法律的保护,未经商标权所有人的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与该注册商标相同或相类似的商标,否则,即构成侵犯注册商标权所有人的商标专用权,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商标是一种无形资产,具有价值。商标代表着商标所有人生产或经营的质量信誉和企业信誉、形象,商标所有人通过商标的创意、设计、申请注册、广告宣传及使用,使商标具有了价值,也增加了商品的附加值。商标的价值可以通过评估确定。商标可以有偿转让,经商标所有权人同意,许可他人使用。

(六)、商标是商品信息的载体,是参与市场竞争的工具。生产经营者的竞争就是商品或服务质量与信誉的竞争,其表现形式就是商标知名度的竞争,商标的知名度越高,其商品或服务的竞争力就越强。

三、商标的类型

(一)、按商标结构分类

1、文字商标

是指仅用文字构成的商标,包括中国汉字和少数民族字、外国文字和阿拉伯数字或以各种不同字组合的商标;

2、图形商标

是指仅用图形构成的商标。其中又能分为:

(1)、记号商标:是指用某种简单符号构成图案的商标;

(2)、几何图形商标:是以较抽象的图形构成的商标;

(3)、自然图形商标:是以人物、动植物、自然风景等自然的物象为对象所构成的图形商标。有的以实物照片,有的则经过加工提炼、概括与夸张等手法进行处理的自然图形所构成的商标。

3、字母商标。是指用拼音文字或注音符号的最小书写单位,包括拼音文字、外文字母如英文字母、拉丁字母等所构成的商标;

4、数字商标。用阿拉伯数字、罗马数字或者是中文大写数字所构成的商标;

5、三维标志商标。又称为立体商标,用具有长、宽、高三种度量的三维立体物标志构成的商标标志,它与我们通常所见的表现在一个平面上的商标图案不同,而是以一个立体物质形态出现,这种形态可能出现在商品的外形上,也可以表现在商品的容器或其他地方。这是2001年新修订的《商标法》所增添的新内容,这将使得中国的商标保护制度更加完善;

6、颜色组合商标。颜色组合商标是指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彩色排列、组合而成的商标。文字、图案加彩色所构成的商标,不属颜色组合商标,只是一般的组合商标;

7、(上述1~6的)组合商标。指由两种或两种以上成分相结合构成的商标,也称复合商标;

8、音响商标。以音符编成的一组音乐或以某种特殊声音作为商品或服务的商标即是音响商标。如美国一家唱片公司使用11个音符编成一组乐曲,把它灌制在他们所出售的录音带的开头,作为识别其商品的标志。这个公司为了保护其音响的专用权,防止他人使用、仿制而申请了注册。音响商标目前只在美国等少数国家得到承认。在中国尚不能注册为商标;

9、气味商标。气味商标就是以某种特殊气味作为区别不同商品和不同服务项目的商标。目前,这种商标只在个别国家被承认它是商标。在中国尚不能注册为商标;

(二)、按商标使用者分类

1、商品商标。商品商标就是商品的标记,它是商标的最基本表现形式,通常所称的商标主要是指商品商标;其中商品商标又可分为商品生产者的产业商标和商品销售者的商业商标;

2、服务商标。服务商标是指用来区别与其它同类服务项目的标志,如航空、导游、保险和金融、邮电、饭店、电视台等单位使用的标志,就是服务商标。

3、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三)、按商标用途分类

1、营业商标。是指生产或经营者把特定的标志或企业名称用在自己制造或经营的商品上的商标,这种标志也有人叫它是“厂标”、“店标”或“司标”;

2、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如:绿色食品标志,真皮标志,纯羊毛标志,电工标志等;

3、等级商标。等级是指在商品质量、规格、等级不同的一种商品上使用的同一商标或者不同的商标。这种商标有的虽然名称相同,但图形或文字字体不同,有的虽然图形相同,但为了便于区别不同商品质量,而是以不同颜色、不同纸张、不同印刷技术或者其他标志作区别,也有的是用不同商标名称或者图形作区别。

4、组集商标。组集商标是指在同类商品上,由于品种、规格、等级、价格的不同,为了加以区别而使用的几个商标,并把这个几个商标作为一个组集一次提出注册申请的商标。组集商标与等级商标有相似之处;

5、亲族商标。亲族商标是以一定的商标为基础,再把它与各种文字或图形结合起来,使用于同一企业的各类商品上的商标,也称“派生商标”。

6、备用商标。备用商标也称贮藏商标,是指同时或分别在相同商品或类似商品上注册几个商标,注册后不一定马上使用,而是先贮存起来,一旦需要时再使用。

7、防御商标。防御商标是指驰名商标所有者,为了防止他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上使用其商标,而在非类似商品上将其商标分别注册,该种商标称之为防御商标。

8、联合商标。联合商标是指同一商标所有人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几个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有的是文字近似,有的是图形近似,这些的商标称为联合商标。这种相互近似商标注册后,不一定都使用,其目的是为了防止他人仿冒或注册,从而更有效地保护自己的商标。

(四)、按商标享誉程度分类

1、普通商标。在正常情况下使用未受到特别法律保护的绝大多数商标。

2、驰名商标。是指在较大地域范围(如全国、国际)的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为相关公众所普遍熟知,有良好质量信誉,并享有特别法律保护的商标。

四、商标申请流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条的规定,从事生产、制造、加工、拣选、经销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自然人,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以自然人名义办理商标注册、转让等申请事宜,除按照有关规定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图样等材料外,还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个体工商户可以以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登记的字号作为申请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也可以以执照上登记的负责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以负责人名义提出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1、负责人的身份证;

2、营业执照。

(二)、个人合伙可以以其《营业执照》登记的字号或有关主管机关登记文件登记的字号作为申请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也可以以全体合伙人的名义共同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以全体合伙人的名义共同提出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1、合伙人的身份证;

2、营业执照;

3、合伙协议。

(三)、农村承包经营户可以以其承包合同签约人的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1、签约人身份证;

2、承包合同。

(四)、其他依法获准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可以以其在有关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登记文件中登载的经营者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1、经营者的身份证;

2、有关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登记文件。

(五)、自然人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商品和服务范围,应以其在营业执照或有关登记文件核准的经营范围为限,或者以其自营的农副产品为限。

(六)、对于不符合《商标法》第四条规定的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局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取得商标注册的,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

(七)、办理转让商标申请,受让人为自然人的,应参照上述事项办理。

五、注册商标保护范围

保护商标专用权,是指国家运用法律手段制止、制裁商标侵权行为,以保护商标注册人的商标专用权。

根据《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商标一经核准注册,该商标即成为受法律保护的注册商标。长济律师认为,注册商标的权利保护范围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时间和地域的效力,二是核准注册的商标与核定使用商品效力。

六、商标的价值

品牌保护

品牌推广

增加曝光率

全球中文社区推广

节省费用与时间

 

1、品牌保护。“商标”称为网上的商标,是全球互联网上的重要地址资源,是网下商标持有人在网上的重要标志或符号,是商标域名持有人与用户、消费者在网上的纽带。

网下商标所有人通过长期的运营与传播,在商标上积累了良好的信誉度与品牌知名度,一但被他人抢注、盗用本属于自己网上商标名称的“商标”,将导致品牌商标资源在全球互联网上流失,不仅让商标所有人的正当利益损失,还将损坏品牌商标的形象,造成市场上用户、消费者对商标使用的混淆与品牌认识的错乱,降低品牌商标的信任度与忠诚度,同时或因维权争议而付出诉讼成本。

注册本属于自己的“商标”域名将有效保护网下品牌商标得以在全球互联网上延续使用,同时借助互联网络的优势提高自身品牌商标的知名度与美誉度,提升商品与服务的品质。让品牌商标在网上网下得到全方位一致性与全面性的保护与使用,扩大品牌商标的价值。

2、品牌推广。商标的价值是在使用中形成的,在互联网信息时代,随着移动互联网和物联网技术不断发展与众多国际新通用顶级域名的推出,网上与网下联动同步的品牌宣传与使用变得更容易、更多样化、有更丰富的表现。

使用互联网,先从域名开始,域名是互联网的基础,“商标”是互联网上的通用标识,选择用自己品牌商标名称的域名链接到网上将是非常重要的。让客户与消费者记起商标名称,就能通过输入“商标名。商标”域名,在网上找到品牌商标对应的商品与服务信息。

3、增加曝光率。“商标”确保域名持有人信息真实可靠、从而保证网站可信度,一定程度上保证用户体验,因此容易被全球互联网搜索引擎优先收录,有效将品牌商标曝光率转化成实际推广的价值。

4、全球中文社区推广。联合国宽带委员会的报告预测,如果中文上网用户保持2014-2015年的增长趋势,中文将很快超越英文成为全球网络用户使用的主要语言。

众多国际知名品牌企业注册了具中文名称的商标作为开拓全球中文社区的品牌名称,一个易记、易用,可信的,具有显著的、强烈的中文品牌标志的“商标”,是全球各国商标持有人在中文互联网络社区上保护、建立与推广全球品牌商标形象,拓展商品与服务的有效途经之一。

5、节省费用与时间。在网下,在不同国家,不同地区,不同类别可以存在着同一名称的商标,商标要在全球不同国家、地区与类别做到的注册与保护,需要耗费较大的人力、时间与费用。

在随国际通用顶级域名“商标”的推出,只需支付费用与时间,就可以在全球互联网上拥有一个的品牌商标名称的域名,让品牌商标快速达到在全球互联网上的注册与使用,保护自身重要的无形资产,同时是超值的、性价比高的全球品牌推广,品牌提升的最佳方法。让品牌商标覆盖网下影响不到的国家与地区。实现更高品牌价值与影响力。

七、商标的作用

“商标”致力于推动全球商标所有人通过注册与网下商标名称相同或相关连的文字,字母,数字词,使网下商标在网上得以延伸,注册,使用与推广。

 

       权利性        可信性     标识性    防御性     唯一性   排他性     资源性     安全性    公信力

 

1、商标的权利性。“商标”仅面向持有商标权利证明的个人、企业或组织申请注册,确保每一个“商标”持册人对应一个真实的商标产权权利人,“商标”的权利变更是跟随网下商标变更而变化,当网下商标权利失效时,“商标”的权利也随之失效。

2、商标的可信性。“商标”持有人的网下商标信息可在商标注册、受理国/地区/区域性经济组织/马德里指定成员国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或在“商标”注册管理局官网上查询,有效保证“商标”持有人身份的真实性,拥有“商标”后使注册人在网上得以建立特定商标名称与特定网络内容的固定联系,从而保证消费者与用户能够在网上搜索及接受到准确的来源信息。同时有效保证“商标”注册人在网上所提供产品与服务信息的可信度。

3、商标的标识性。“商标”是网下商标持有人在网上提供给用户,消费者可以通过自己的品牌标识、商标名称在互联网上进行识别,搜索商品与服务信息,是商标持有人在全球互联网上具明确,强烈的网络品牌商标标识。

根据注册规则,“商标”必须指向与注册内容相关的网页或信息,可以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使用。

4、商标的防御性。“商标”将网下的品牌商标延伸扩展至全球互联网上广泛使用与推广,对网下已有商标起到有效的防御与保护作用,作为商标有效的使用证明,减少网下商标争议,作为商标维权的有力证据,达到有效阻止品牌商标在互联网上遭遇抢注、盗用,侵权,仿冒所带来的负面影响、避免声誉受损,经济损失或因维权争议付出的诉讼成本。

5、商标的唯一性。互联网上不受网下商标在注册与使用时有地域性,国别性、行业性的限制,互联网遵循一个域名对应一个IP地址的注册原则,“商标”一旦取得,持有人将成为全球互联网络上唯一拥有此“商标”名称的注册人,其他任何人无法注册、使用相同的“商标”,其唯一性不因地域与空间的改变而改变,享有全球互联网上独立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6、商标的排他性。基于互联网特性,一个IP地址对应一个域名,同名,不同类别的网下商标所有人在互联网平台上不再可以同时拥有名称一致的“商标”,此外“商标”的注册方式,遵循互联网域名惯常采用的注册方式,即采取先到先得的注册方式,综上因素拥有网下商标并不意味一定能成功注册网上“商标”。

7、商标的资源性。“商标”是互联网上具品牌商标标识性的地址资源,是网下商标持有人在互联网上重要的无形资产。

8、商标的安全性。“商标”注册规则严格遵循国际互联网地址与数字资源分配机构(ICANN)对通用顶级域名的各项技术要求,确保域名正常解释与运行。

9、商标的公信力。“商标”注册规则严格遵循国际互联网名称与数字地址分配机构(ICANN)有关对国际通用顶级域名注册规则要求,域名注册管理局自身也设置了严格的注册要求,针对“商标”注册与使用所产生的争议,由第三方争议解决机构“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依据相应争议解决政策进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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