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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时代的发展,随着市场竞争压力加强,专利权质押已是一种有效的融资手段。专利权质押专利权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拥有的专利权担保其债务的履行,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情况下,债权人有权把折价、拍卖或者变卖该专利权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的物权担保行为。
想办理专利权质押,首先就必须知道在什么情况下专利权可以进行质押,又在什么情况下专利权不能质押。
一、符合专利权质押的情况
1、注册地点为企事业法人;
2、以被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授予专利证书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
3、专利权必须有效,发明专利有效期不得少于10年,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有效期不得少于5年;
4、专利权不涉及国家安全与保密;
5、已授予专利权的专利项目正处于实质性的实施阶段,并形成产业化经营规模,具有一定的市场潜力和良好的经济效益。
二、不符合专利质押的情况
1、出质人与专利登记簿记载的专利权人不一致的;
2、专利权已终止或者已被宣告无效的;
3、专利申请尚未被授予专利权的;
4、专利权处于年费缴纳滞纳期的;
5、专利权已被启动无效宣告程序的;
6、因专利权的归属发生纠纷或者人民法院裁定对专利权采取保全措施,专利权的质押手续被暂停办理的;
7、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超过专利权有效期的;
8、质押合同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时,专利权归质权人所有的;
9、质押合同不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
10、以共有专利权出质但未取得全体共有人同意的;
11、专利权已被申请质押登记且处于质押期间的;
12、其他应当不予登记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