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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知办函运字〔2022〕6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
按照《关于持续深化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2〕46号)要求,各地正积极推进专项整治各项工作。近日,我局在商标审查审理过程中,发现一些代理机构在代理地理标志申请时,存在伪造申请材料的行为,扰乱了正常的地理标志商标注册秩序,破坏了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持续加大对违法违规代理行为的打击力度,将代理伪造地理标志申请材料行为作为重点整治内容。现就严厉打击代理伪造地理标志申请材料行为通知如下:
一、加大监控排查力度
目前,我局已对代理伪造地理标志申请材料的代理机构进行筛查,现将有关线索材料(附件)转送代理机构所在省(区、市)知识产权局查办。后续,还将加大对代理伪造地理标志申请材料行为的监控排查力度,并及时转送查办。
二、依法加强监管查处
根据转办的代理伪造地理标志申请材料行为线索,对相关代理机构立即组织调查。对不当行为责令其立即整改;对存在直接或协助委托人篡改史料、未核对委托人提供材料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报请我局依法停止受理其办理商标代理业务;对触犯刑法等相关法律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三、指导加强行业自律
指导当地相关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强化业内自律监督,对存在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会员单位及时予以惩戒,对非会员单位依法依职责予以通报曝光、公开谴责。
四、加强信用联合惩戒
要高度重视,及时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对存在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机构,在有关知识产权扶持激励政策实施、品牌机构培育、人才选拔等工作中予以严格限制或取消资格。
请于2022年7月29日前将立案情况、线索办理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9月30日前将调查、整改、查处等落实情况报送我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
特此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22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