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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人抓住这个“把柄”,让居然之家永远失去了13年的老商标!这件事告诉我们什么,商标注册成功后并不是一劳永逸!
2017年5月,居然之家启动“景甜+陈宝国”双代言人组合;
2017年居然之家的销售额达到608亿元,同比增长30.4%,累计商场数量223家;
2018年,居然之家董事长汪林朋的目标是销售额750亿,商场累计开店数量300-320家。
“装房子,买家具,线上线下 ,我都来居然之家。”就是这样一个中国家居建材流通业的龙头企业,在它蓄势待发打造商业帝国的同时,遭遇了一场不大不小的知识产权狙击战,并不幸落败。
它永远失去了第3862356号“居然之家Easyhome及图”商标。额,这个商标长下面这个样子~
居然之家注册近13年的商标被撤销
这枚争议商标,其实居然之家已经成功注册近13年之久,为什么还能被撤销?究竟是谁跟居然之家杠上?这场精彩的商标大战究竟有多惨烈?小知一一为你揭晓。
2003年12月26日,北京居然之家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注册第3862356号“居然之家Easyhome及图”商标。
2005年11月20日,该商标被商标局核准注册。具体适用范围为第11类车辆灯(1101)乙炔发生器(1102)乙炔灯(1103)电吹风(1106)牙科用烘箱(1107)壁炉(1107)热储存器(1107)水族池用加热器(1107)自动浇水装置(1108)聚合反应设备(1113)商品上。
大约10年后,时间来到2015年3月9日。德国爱尔迪公司向商标局提出提出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撤销申请。
这里插播一个知识点!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简称“撤三”。
爱尔迪公司就抓住了居然之家这个“把柄”,提出2012年3月9日至2015年3月8日期间,居然之家公司并没有其核定商品上进行真实、有效、公开的商业使用。
从德国爱尔迪公司提出“撤三”开始,居然之家与爱尔迪公司持续3年之久的商标大战正式开启!
2015年11月14日,商标局经审理认为,居然之家公司提供的商标使用证据无效,复审商标予以撤销。
居然之家不服,向商评委申请复审。2016年6月30日商评委决定对诉争商标予以维持注册。
德国爱尔迪公司不服,遂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北知院一审判决,撤销商评委作出的关于第3420992号“居然之家EasyHome及图”商标撤销复审决定,责令商评委重新作出决定。
居然之家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但很遗憾,北京高院驳回居然之家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2018年03月19日,商评委发布关于第3862356号“居然之家Easyhome及图”商标撤销复审决定书。至此,这场商标大战终于尘埃落定。
法院不采纳居然之家提交的证据
可能你又会问,为啥居然之家会输呢?
小知发现,审判书上显示,法院不采纳居然之家的商标使用证据主要基于两方面原因:
第一,居然之家全部使用证据仅有合同与支付凭证,没有原件印证,也缺少供货凭证或者发票等证据佐证,真实性法院不予确认。
第二,居然之家提交的证据,即居然之家与正祥公司、信源公司、居然之家电子公司、坤成公司就复审商标在核定使用商品上存在许可使用关系,并委托以上四家公司生产加工相关产品。这些交易对象均为居然之家的关联公司,主体与金额完全相同,证据重复使用,关联性法院不予确认。
居然之家痛失第11类“居然之家Easyhome及图”商标告诉我们什么?
商标注册成功后并不是一劳永逸!如果你连续三年没有实质性地进行商业使用,任何人都可以请求撤销你的商标!到时候你拿不出商标使用证据,只能眼睁睁看着商标落入他人手中!
这里指的商业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等。
商标使用证据如何保存?
商标权人预防商标撤三,在日常生产经营中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日常经营的商业文书上能够显示出使用的商标标志、能够显示出商标使用的商品或服务项目、能够显示商标使用的时间;
(2)对户外广告宣传推广要及时注意归档留存,通常把广告宣传的合同、发票和广告载体进行整理装订,必要时可对其进行商标使用公证;
(3)有关的产品宣传册、宣传单张制作要及时更新,明确印刷日期,同时留存产品宣传册、宣传单张制作合同及发票;
(4)出具的发票内容尽量要详细写明具体的商标,并需要与相关的合同内容相吻合;
(5)企业务必完善商标品牌档案管理,留存上述交易文件的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