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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为不同类型企业提供商标品牌法律服务的实践,笔者将企业商标品牌发展过程总结为创造期、生存期、发展期和成熟期4个阶段,并梳理了不同发展阶段的常见误区,以期帮助更多市场主体提升商标品牌管理意识和能力。
商标品牌创造期,一般是指市场主体的商标注册量从0到1的阶段。
在这个阶段,一些市场主体属于先设计后注册,即提交商标注册时间在标识设计完成之后,这样极有可能遇到已存在与拟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此种情况下,若继续使用可能存在商标侵权风险,若放弃申请注册商标将导致设计成本等付诸东流。
也有一些市场主体属于未注册先使用,这种情形下,一旦遭遇他人抢注,其将面临更高成本的商标确权支出。
还有一些市场主体认为商标受理通知书等同于商标注册证,或者一旦遇到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就放弃。
实际上,在收到驳回通知后商标注册流程并未终止,还有驳回复审、行政诉讼等途径争取商标获准注册。
一些市场主体选择通过转让获得商标专用权,转让商标时需要对商标授权情况进行尽职调查,特别要对是否存在独占许可使用情况进行排除,同时还需要对转让方是否属于专业商标囤积公司进行调查。
若有前述情况,则存在拟受让商标被第三方以不以使用为目的为由提出商标无效宣告的风险。
商标品牌生存期,一般是指商标已经被核准注册的阶段。
一些市场主体重注册轻使用,由于我国商标法中规定了连续3年不使用撤销制度,如果商标注册完成后未使用或者没有保存好使用证据,商标有可能被撤销。
在这个阶段,还有一些市场主体存在不规范使用的情形,我国商标法明确规定,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不得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否则同样存在商标被撤销的风险。
商标品牌发展期,一般是指商标已具备一定知名度的阶段。
在这个阶段,一些市场主体忙于企业发展壮大,而经营业态随时可能发生变化,从产品A到产品B、从产品到服务、从产品到衍生品,均可能涉及不同类别。
如果商标布局意识比较弱,注册未覆盖字号、域名等标识,后期企业可能需要花费较高成本。
商标品牌成熟期,一般是指商标已具有较高知名度的阶段。
在这个阶段,市场主体可能忽视处理以下情形:
一是不处理商标丑化现象,对于明显对企业品牌形象造成负面影响的第三方的商标注册,没有关注并及时阻断其商标注册申请进程;
二是不处理商标淡化现象,导致商标成为商品通用名称;
三是不处理“傍名牌”行为;
四是忽视对已注册商标及时进行续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