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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被申请人如何获取申请人提交的电子申请材料?
答:被申请人(被异议方或被无效宣告方)可使用纸件答辩通知书附件材料中的下载码通过中国商标网首页的“答辩材料下载”在线获取电子申请材料。
商标网上服务系统用户也可在商标网上服务系统“答辩管理”中进行下载。
问:商标异议、撤三、无效宣告中如何变更商标代理机构?
答:申请人或被申请人均可根据办理的业务类型,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商标异议、商标撤销三年申请、商标评审申请栏目下的“代理人变更”通道(注意:非为商标后续申请中的“变更代理人/文件接收人”)办理代理人变更、增加或解除代理。
问:商标异议网上申请对于“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有哪些限制?
答:此部分需按范本要求填写,且总字数不得超过2000字。2000字包括所有可显示字符和不可显示字符。